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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25, 2024 3:46:15 GMT -5
宪法法院第一庭部分考虑了对一名被公司解雇的工人的保护,该工人通过计算机监控核实,她将工作日的 30% 左右用于专业事务,而剩下的 70% 则用于工作解决与个人领域相关的问题的一天。 该裁决于 日在第 1 号宪法权利保护上诉中作出。6838/2019,认为马德里高等法院社会法庭的行为侵犯了上诉人获得有效司法保护的权利,因此,尽管承认工人通信的隐私权和保密权,但拒绝对因上述违规行为而要求的赔偿发表评论。 公司决定对员工的计算机设备实施监控协议。 另一方面,宪法法院裁定,通过侵犯工人通信的隐私权和保密权而获得的证据无效,应导致解雇的资格为无效,并且它认为,这并不构成解雇的资格。 与获得有效司法保护的权利相反,对艺术的解释。尽管解雇所依据的唯一证据无效,但马德里高等法院仍根据《工人法》第 55.5 条将解雇定性为不公平。 宪法法院(照片:《经济学家与法学家》) II.- 实际情况 B2B 电子邮件列表 分析 保护原告在一家致力于技术相关服务的公司工作。2017年4月,公司通知他因违反合同诚信和不服从上级指示而立案纪律处分。 为了确认这些极端情况,该公司决定实施监控该员工计算机设备的协议,以确定她如何度过工作日。 电脑监控获取的证据不合法 2017 年 5 月,该商业实体通知她接受纪律解雇,理由是该员工将工作日 70% 的时间用于处理与其职业活动无关的个人事务。 马德里第 19 号社会法院于 日作出裁决,认为隐私和通讯保密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宣布解雇无效。裁决称:“对原告电脑的监控使公司能够了解并记录她屏幕上出现的所有内容,并导致了解原告发送给家庭成员的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电子邮件信息。以及她的法律顾问,从解雇信本身的内容就可以看出。” 同样,它规定了因权利受到损害而应支付的赔偿金。 对该裁决提出上诉后,马德里高等法院社会庭第四庭于 日发布了上诉号为 2018 的裁决。351/2018,确认通过计算机监控获得的证据是非法的,因为它是在侵犯基本权利的情况下获得的,但将驳回定性为不公平,因此拒绝就侵犯基本权利的赔偿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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